【导语】怀胎十月,孕妇不可能都以“钢铁之躯”而不患头疼脑热肚痛拉稀,以及各种不可预测的疾病。除了患上那些确认为有损胎儿不利优生的疾病,如严重病毒感染严重脏器疾病严重营养不良及消耗性疾病,应该人流引产中止怀孕外,一般性疾病还是应该及早诊治,及时对症吃药,以防病情加重而有碍优生。
孕期恐药症的形成
然而,现在有许多人对“孕期不能乱用药”的科普知识,误解为“孕期不能用药”,使一些原本可以及早正确用药而治愈的疾病丧失治疗机会,拖成大病重病。这才真正有损腹中胎儿了。
药理研究已证实,青霉素氨苄青霉素先锋霉素等,对胎儿没有致畸作用。相反,不早期使用青霉素族抗感染,将导致中耳炎为化脓加剧而高烧不退,甚至可能发生毒血症,缺氧休克,不但会造成胎儿先天异常,更可能因此而流产早产或胎死腹中。
“孕期恐药症”的形成,还有一个自身心理问题。我们在临床上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在孕期患上某种并非肯定会有碍胎儿发育的一般性疾病,如腹泻外伤咳嗽便秘等,已经引起一定程度的身体不适,也曾产生过求医寻药的想法,但囿于“孕期不能吃药”的固执观念,放弃使用药物治疗,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一种孕期失衡心理的具体表现。
孕后三月到分娩期不能乱服药
应当承认,孕期头三个月,胎儿体内细胞高度分化,各器官和系统基本形成,因而对药物特别敏感,稍有误用药物,即可致畸。即使在孕后三个月到分娩期,脑部和泌尿系统的细胞仍处在继续分化状态,保持着对药物致畸因子的敏感性,所以,在孕期不能乱服药。
但是,如果孕期生了病,不及时正确用药治疗,也会导致母体和胎儿受损。这就是一个事物有两个方面的论证问题。孕期不能乱服药,也不能完全禁服药,这才是有利优生的科学观点。
目前,已知的孕期禁用药有反应停四环素族药庆大霉素类耳素性药物有雄性激素作用的合成孕激素,已烯雌酚磺胺类药物某些解热镇痛药物及镇静类药物等。但是,也证实了很多药物并不会对胎儿产生负性影响,如青霉素类药物维生素类药物促消化类药物某些止咳药物,以及不具毒副作用的中药。因此,孕期用药慎之又慎。至于孕期生病后该用什么药,那就该由有经验的正规医院医师决定。孕期,该吃药时就得吃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