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家们认为,在癌症的发生中,心理因素起着“活化剂”的作用。他们假设,致癌因素在周围环境中随时随地存在着,正常情况下,由于人体免疫功能的控制,使其不能发生作用。而生活事件这个外因,可通过某种个性特征的内因,使人产生孤寂愤怒悲哀绝望等负性情绪。
当一个人长期处于这种负性情绪状态下,就会导致神经内分泌活动紊乱,器官功能活动失调,并使机体的免疫能力降低,免疫监视功能减弱,从而影响免疫系统识别和消灭部细胞的监视作用,使癌细胞得以突然地发生增殖。例如,当人处于愤怒状态时,人体的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大量分泌,并与人体“卫士”--血液中的白细胞结合,使白细胞杀灭病菌清除体内突变的细胞等异物的能力大大减弱,机体免疫功能下降,从而促使潜在的癌细胞转化。这就是许多人“祸不单行”遭受精神打击后又患绝症的原因之一。
在心理因素中,关系最密切的是负性生活事件的影响。例如,湖南医科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的一些学者1987年调查245例癌症住院病人,并以232例住院结核人做对照,发现癌症病人66.9%病前有责性情绪,81.2%病前经历了生活事件,而对照组分别为15.5%和69.0%,两者差异显著,说明生活事件与癌症关系非常密切。
所以,在防癌工作中,积极开展心理卫生服务,指导人们培养健全的人格,尤其是重视童年期心理卫生,使孩子们能有一个温馨和谐的家庭生活环境;帮助具有癌症性格的人认识自己的不良性格和努力改变自己的性格模式生活方式学会正确对待生活事件及宣泄自己的不良情绪,增强抵御癌症侵袭的能力。因而,广泛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调整,提高人们心理健康水平,是一项经济高效的防卫措施,还可起到调节人际关系,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作用。因此,人们应该像重视身体健康一样去重视心理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