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志发展的三个阶段
蒙特梭利观察到儿童意志的发展总要经历三个重要的阶段首先,儿童开始重复一种活动,我们常常这样说“反复操作是儿童的智力体操。”儿童在玩耍一样东西时总是重复进行,在读一本书总是重复听,在操作一样教具时总是重复几十次,这在成人的眼中可能是微不足道的,甚至成人认为这是由于儿童的幼稚而导致的,但是这样的重复却使儿童感受到力量和独立,并使儿童达到极度的满足。实际上,如果儿童能达到重复一种活动的时候,那是因为儿童已经能够相当程度地把自己的注意力控制到一点上。这种状态我们才把他称为注意力集中。这种集中的注意力在重复中,儿童的内心就获得了一种力量。我们把这种力量解释为控制的力量,儿童即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又能控制自身之外的物质世界。
我经常在一个班级中看到有些孩子每天到教室,在长达一两个月中就选择一种教具。有一个女孩子她选择了长棒,每天早晨她将长棒拿到工作毯上一遍又一遍地进行工作,用手不断地从一个长棒的端头开始触摸,然后滑落到下一根长棒的端头,就这样一遍又一遍地触摸,不厌其烦。观察她时,她脸上的神态高度专注,有时候触摸完后她会坐在那里陷入到沉思中。等到这段工作完成之后,你看到一个满足平静的小女孩儿离开了教室。这个每天都如此进行的活动持续了两个月后,我们就有了一个有平静品质的女孩,她,开始进入了下一个活动中。
我也常常听到许多家长告诉我他的孩子是如何在家里这样重复一样活动的,他们常常表现出茫然,但这就是意志力形成的第一个阶段。
正是基于前面的那个起点,儿童在重复之中慢慢形成那种自制和自觉的能力,为儿童进入第二个阶段打下了基础。第二个发展阶段就是自发地选择自我训练的生活方式。
在我们过去的传统观念中,在普通学校的纪律中,人们称纪律实际上是指在管制之下的一种状态,或者是一种受到禁止而不要动的状态,一种服从的状态。但是在我们这种自由中的儿童所形成的纪律是指如果他们选择了一样事物,在对这个事物操作的阶段中儿童具备了具有创意地使用自己的能力,又拥有某种控制自我,和把握环境的能力。我们把这种能力统称为拥有自制的能力,这才是我们所说的纪律。这意味着儿童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同时能够遵循现实环境的限制。